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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防控需要,青海省格尔木市15日至17日实施交通管制

时间:2022-08-15 13:28 浏览量:3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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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36号)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8月15日至17日连续三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在格尔木市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17日连续三天。

  二、交通管制区域:全市所有道路(含外围道路)。

  三、交通管制车辆:

  核酸检测期间实行交通管制,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社会车辆等暂停运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行人除核酸检测、急诊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并禁止通过步行等方式出城。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一)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管制道路;(二)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应急抢修、新闻采访等车辆,可驶入和驶出管制道路。

  五、交通管制要求

  (一)过境车辆可在京藏高速、柳格高速正常通行;(二)对拟进入格尔木市的非本地人员,原则上劝返;(三)全市内的私家车严禁出行;

  (四)全市内的公交车、出租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停运;(五)遇有急症就医、伤愈回家、吊唁出殡、照顾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需求时,可拨打公安110报警平台求助;(六)违反本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交通管制期间,敬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服从指挥,支持并配合做好本次临时交通管制,保障此次管理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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